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关于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等七家单位在交通
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伪造业绩证明材料的通报
各市交通局(委):
经调查证实,以下7家单位在我省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投标活动中伪造业绩证明材料:
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在杭微高速公路留下至汪家埠段项目土建工程第1合同段投标中伪造业绩证明材料。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5家单位在诸永高速公路诸暨段项目土建工程第1合同段投标中伪造业绩证明材料。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在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项目土建工程第5合同段投标中伪造业绩证明材料。
现予通报。
主题词:工程 投标 企业 通报
局级 抄送:交通部公路司、质监总站,省发展改革委、省重点办、省建设厅,省公路局、
厅质监站,有关通报单位。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4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