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涉铁监测第JC01标段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662001001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项目名称)已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浦发改[2022]113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浦江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涉铁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http://www.pj.gov.cn/pjzx/ggzy/)(发布招标公告媒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合温高速公路项目主线里程桩号K142+942.975~K208+741,主线长约 65.848 公里。本项目为高速与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工程起点桩号 K189+489,终点桩号 K190+345,总长为856米。项目建设工期为18个月,概算总投资为2456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6376万元。 本项目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中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按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相应的标准、规范执行。 2.2主要结构形式: 先行段设大桥248 米/1 座, 中隧道574.5 米/1 座,先行段桥隧占比96.1%。 2.3服务期:计划服务期7个月(21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提供的监测总结报告且经铁路方及发包人的认可后止。 2.4招标范围: 本次涉铁监测设1个标段为第JC01标段,本项目主要监测范围如下: (1)杭温高铁(在建)礼张大桥6#~9#桥墩:桥墩沉降位移、桥墩水平位移及倾斜监测等。 (2)杭温高铁(在建)山星岩隧道进口至洞内500m:隧道监测垂直爆破振速、水平爆破振速等。 (3)杭温高铁(在建)山星岩隧道进口至洞内150m:隧道监测净空收敛、隧道沉降监测等。 具体监测范围及项目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本次招标估算价为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监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合温高速公路浦江段与杭温高铁交叉节点先行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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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0日09时00分至2023年07月11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2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3年06月27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3年07月11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6887570252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3292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5997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4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3年07月11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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