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速公路智能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级交通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浙交〔2016〕9号)等规定,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确定公款存放银行,现决定对
浙江高速公路智能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浙江高速公路智能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欢迎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招标组织类型:公开招标二、招标内容及数量2.1定存招标金额:4000万元2.2招标家数:2家
| 标项 |
招标内容 |
单位 |
金额 |
服务期 |
| 1 |
浙江高速公路智能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1家 |
2400万元 |
1年 |
| 2 |
1家 |
1600万元 |
1年 |
三、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杭州市主城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自2018年7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2020年度综合评价B级(含)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银监部门2020年度监管评级2级(含)以上;
(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即同一家金融机构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
(五)省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可统一为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
四、投标报名:
投标人可于2021年
9 月
13 日至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3楼311室洽购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1-87832696)。招标文件每套收费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1)省级行以下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省分行授权投标人作为唯一参与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省内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省农信联社授权投标人作为唯一参与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月
11日14: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14:00将投标文件送交至杭州拱墅区昌化路18号 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唱标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唱标。唱标人应如实按投标文件当众宣读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有关内容。
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并对唱标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确认,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不一致时,应当场提出,并报经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唱标人和记录人核实后,当即予以纠正,对开标记录无异议的,应当场签字确认。如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或未对开标记录签字确认,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s://zfcg.czt.zj.gov.cn/)和
远大咨询网(
Http://www.ydsws.com)上发布。
招 标 人:浙江高速公路智能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379号运务大楼11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8881265
联 系 人: 曹女士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00
邮 箱:121491003@qq.com
电 话:18857157257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瞿先生
招标人:浙江高速公路智能收费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
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