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8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4号)等有关规定,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决定对2017年度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实行公开服务质量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计3个标的(班线),具体标的(班线)见附件1。
经营期限:6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一类客运班线投标人须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投标三类客运班线企业须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需当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当地市级运管机构)盖章证明〕。
注:营运客车系指企业在册完好的营运客车总数,包括客运班车(含定线旅游客运车辆)、客运包车(含非定线旅游客运车辆)、公交车,但不包括出租汽车。
(2)道路客运企业的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经营道路客运的子公司,其自有营运客车在10辆以上或者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5辆以上时,可按照其母公司取得的经营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本条所称绝对控股是指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实际资产51%以上(提供认定子公司享受母公司资格的文件)。
(3)浙江省2016年度客运企业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或者2016年4月1日以后成立尚未评定客运企业信用等级的(需当地市级运管机构盖章证明)。
(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列入2017年省级和市级重点安全监管企业名单或者已撤销的(需当地市级运管机构盖章证明)。
(5)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且无在6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需当地市级运管机构盖章证明)。
注: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下同)
(6)自投标截止之日起上溯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及日期均以法院判决书为准,行贿追溯时间以判决书落款之日为准)。
2.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或者存在控股51%及以上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的(班线)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2017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确认表(格式见附件2)、经办人身份证,以及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1501室(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10:00,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附楼三楼2号会议室(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五、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zjyz.zjt.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186-1号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昌化路18号
邮编:310005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5260185 电子邮箱:37437823@qq.com
传真:0571-85260184 电话:0571-85192613
联 系 人:李建福 传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陈华
招 标 人: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日期: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