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PPP项目镇海至安吉公路德清对河口至矮部里段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浙发改设计〔2017〕77号批复。PPP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德政函〔2017〕80号批复。德清县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详见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1、本项目起点位于德清县武康街道对河口,顺接现状09省道, 并与规划杭州绕城西复线莫干山互通相接,经德清筏头、瑶坞, 终点位于德清与安吉交界的矮部里,与镇海至安吉公路安吉段顺接,路线全长约14.62公里,设大桥1104m/3座、中桥623m/9座,隧道3496m/4.5座(其中石壁山隧道长1135米(右线),矮部里隧道(德清段)长1136米(右线)),公路服务站1处。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起点至庙坞里段约1.3公里采用60公里/小时),起点至筏头段约4.6公里路基宽22米,筏头至终点段约10.1公里路基宽24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项目核定概算153267.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6692.43万元,工程其他费56574.71万元。
2、 本次PPP招标共设1个标段: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将由中选社会资本和项目公司承担。由中选社会资本新设项目公司,并对项目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壹亿元,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即叁亿贰仟万元。
招标内容为镇海至安吉公路德清对河口至矮部里段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为建设—运营—移交:社会资本组建的PPP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建成后的经营管理维护等。工程建设内容以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在投资协议签订后,投标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依法在德清县注册出资组建专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PPP项目公司,并按要求注入相应资本金。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PPP项目公司继承投资人相应的权利义务。PPP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管理,并在PPP合作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合作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方。德清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发起人对PPP项目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作为行业主管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3、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将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的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4、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
5、本项目合作期限共156个月,其中:建设期36个月,运营期120个月。
建设期指自监理人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在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以该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中数据均认可);自有资金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招标文件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5个工作日的平均值,以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应提供国内商业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意向函;
(3)2014年7月1日(以PPP或BOT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在中国大陆地区承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采购协议、出资协议或合同协议书上明示的总投资合同金额为准)在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的PPP或BOT或政府支付服务费项目业绩(出资协议、投资协议或PPP项目合同已签署的,视为满足要求,不含BT业绩,认可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项目业绩);
(4)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申请人名称与上述名录单位名称一致;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012年7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2012年7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单洞500m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
(6)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投资人组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满足上述第 (1)~(3)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必须有满足上述第(4)、(5)项要求的企业,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第(6)、(7)项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PPP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在PPP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为51%及以上)。
3、投标人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并交纳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年11月12日16:30。招标人将于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11: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纸质投标文件及含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北路180号
邮 编:313200
电 话:0572-8820633
传 真:0572-8820633
联 系 人:姚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网 址:Http://www.ydsws.com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22249、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 系 人:郑先生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