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溪市中横线(一期)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 ||
| 日期:2008-6-3 8:42:59 来源: 阅览: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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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中横线(一期)公路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慈溪市中横线(一期)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共有七个路基合同段,四个路面合同段,三个标志标线合同段,二个伸缩缝合同段,已于2007年7月通过竣工质量鉴定,工程投资预决算数为:64627万元。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浙江省交通厅财务审计处(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招标。 一、主要审计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项目投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执行情况。 3、建设资金来源及支出等财务情况。 4、工程价款结算(决算)审核及工程合同执行情况。 5、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6、收尾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及所需投资情况。 7、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财务决算表和说明书、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编报审核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二、审计时限 中标单位应在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所有竣工决算审计所需的资料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提出完整的书面审查结果。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审结的需向招标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延长审计期限。 三、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省内依法成立(或在省内设有固定分支机构并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内部机构健全,管理完善,信誉良好,近三年(指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省级及以上财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审价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会计查证、咨询资格; 3、近三年成功地完成过:一个送审金额或投资总额3亿元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或高速公路跟踪审计工作; 4、投标人应独家投标。因建设部门要求工程造价职能剥离、机构分设的,或者能合法证明会计执业主体与工程审价主体之间存在实质控制性关联关系的,只允许以工程审价主体参与投标,会计执业主体的人员、业绩、业务收入等资源视同为工程审价主体的资源,会计执业主体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于 五、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单 位:浙江赞成宾馆三楼会议室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8号 电 话:0571-87825213 六、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由监督人员现场拆封。 七、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第10条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为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投标担保为银行汇票,应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并保证其有效;投标担保为银行电汇,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的出具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厅财务审计处 地 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地 址: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5室 邮 编:310014 网 址: 电 话:0571-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赵曙光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厅财务审计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