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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款的规定,现公布最高投标限价为:
第1标段:肆佰壹拾万壹仟伍佰零贰元整(¥4101502);
要求你方在收到本通知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远大事务所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招 标 人:安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