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驻地办公室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
第二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1款的规定,招标人──浙江交科公路水运监理有限公司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共
3页),该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江交科公路水运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09日
G235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咨询驻地办公室装修工程
第二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问:工程量中涉及一些管线出现重复,是否删除?
答:删除。(如下)
楼层 |
清单序号 |
1 |
61、64 |
2 |
65、68 |
3 |
62、65 |
4 |
51、54 |
5 |
51、54 |
6 |
60、63 |
2.问:管理费及税金是否包含在总价中?
答:本项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涉及的管理费及税金,仅供参考,不做要求,投标人可自行填报,包含在总价中。
二、对工程量清单的修改
1、删除工程量清单第2页的预算总价编制说明
三、投标限价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壹佰柒拾万元(17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