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第二号补遗书 | ||
| 日期:2008-8-8 来源: 阅览: [大 中 小] | ||
| 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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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2号补遗书 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1款的规定,对投标人要求进行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1款的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鉴此发布第2号补遗书(共3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及第1号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要求你方在收到本补遗书后24小时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远大事务所确认收悉。请贵方到远大咨询(http://www.ydsws.com)网站下载本补遗书。(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 招 标 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公路水运工程咨询事务所 二○○八年八月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