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施工监理第二号补遗书 | ||
| 日期:2008-8-8 来源: 阅览: [大 中 小] | ||
| 特别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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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 施工监理招标 招 标 文 件 第二号补遗书 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规定,招标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及要求进行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予以答复,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和第一号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贵方到远大咨询网()下载本补遗书。要求你方收到本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悉。 (回函请传真至:0571-87831861) 招标人: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八年八月八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