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文号:浙交〔2017〕18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发改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理招投标市场行为,提高监理招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促进监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以及《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在总结《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和《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使用经验基础上,结合我省电子招投标要求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的新情况和新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编制了《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和《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现随文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2016年版)和《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6年版)同时废止。
自施行之日起,凡二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和大中型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必须按《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和《浙江省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2017年版)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邀请招标及二级公路以下公路工程和小型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可参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函告省交通工程监管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联系人:陈文武,电话:0571-83789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