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要点(试行)的通告
〔2006〕177号
各市交通局(委)、厅管厅属单位、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
为全面提升我省高速公路安全设施设计理念,不断完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发布《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要点(试行)》,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请全省所有在建及拟建高速公路项目参照执行;已建高速公路请结合日常养护管理及大中修工程,参照本设计要点按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相关安全设施。
《浙江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要点(试行)》由浙江省交通厅委托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设计要点的管理和解释由浙江省交通厅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政编码:310009,联系电话:0571-87803719),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通告。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