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法规 > 浙江交通厅专栏

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山体崩塌事件的情况通报

日期:2004-12-15来源:浙江省交通厅【字体:

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山体崩塌事件的情况通报

 
浙交〔2004〕533号
 
 
各市交通局(委)、各高速公路经营业主:
    2004年12月11日晚10时26分,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乐清段(桩号为K256+120)发生了山体崩塌,崩塌量约1万余方,造成70米左右的高速公路车道被掩埋,致使甬台温高速公路白鹭屿至乐成镇路段双向车道无法通行。目前有关部门正组织力量进行施救工作,力争尽早恢复通车。
    各单位接此通报后,要举一反三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工作。同时,请于2005年1月底前对桥梁、隧道、高挡墙、高路堤、高边坡和地质复杂路段逐一进行排查,加强对危险路段的监测,发现异常和隐患及时组织力量排除,确保公路通行安全。
   
浙江省交通厅
二○○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分享到:
上一篇:转发关于公布交通部经国务院批准取消和调整以及依法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