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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4-12-27来源: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字体:

转发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浙交办〔2004〕321号
 

    现将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5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补充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领会,提高对做好公路工程决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公路工程决算和竣工决算两者相辅相成,都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决算侧重于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量”、“价”、“费”的分析,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全过程,是编制竣工决算的基础和依据;竣工决算侧重于对资金流向、大小和时间上分布的分析,是对工程决算的归纳和总结,是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
    做好公路工程决算编制工作,有利于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是规范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的有力举措。为此,各单位要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工程决算编制工作。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公路工程决算编制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工程决算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明确部门及专职人员具体抓好行业管理工作;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配备有资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做好工程决算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和工程决算编报工作,切实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投资管理。
   
    三、加强培训,着力提高工程决算编制人员素质。

    做好公路工程决算编制工作关键在于人。因此,建立一支与公路建设相适应有资质的造价管理队伍十分重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要有计划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促使他们取得相应资质。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att118739_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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