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质罚字[2006]第3号 | ||
| 日期:2006-2-21 来源: 阅览: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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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质罚字[2006]第3号 被处罚人: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玲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602
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05年9月5日22时10分,由你公司监理的北京西西工程4#地工程,在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造成8人死亡、21人受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的原因,提出了事故调查报告。2005年11月28日,北京市建委在《关于西西工程4#地项目坍塌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情况的汇报》中认为,你公司在实施监理时,不按规定认真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查验,对在模板方案未审批就开始施工的行为不予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我部于2006年2月7日向你单位发出了《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质罚告字[2006]3号),并于2月8日收到你单位的送达回证,你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陈诉。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之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降低资质等级的行政处罚,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由甲级降为乙级。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通过北京市建委到建设部办理资质降级手续。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