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厅发通报严肃处理具有行贿行为的施工企业 | ||
| 日期:2003-8-1 来源: 阅览: [大 中 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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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发通报严肃处理具有行贿行为的施工企业
一、对以下单位自通报之日起取消2年内在陕西省的投标资格 1、韩城市黄河筑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长庆油田勘察局筑路工程总公司第二分公司 3、扶风建筑公司 4、陕西方菱冷弯型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5、中铁第十七工程局第五工程处 6、中国有色金属西安勘察设计院 7、乾县建筑工程公司 8、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一工程处 9、蒲城县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二、对以下单位自通报之日起取消1年内在陕西省的投标资格 1、陕西绿宝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韩城路桥公司 3、韩城市方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韩城秦安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5、蒲城县宏翔公司 6、韩城蓝天刻绘部 7、渭南市公路总段修造厂 8、韩城市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同时,还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处以5年内不得参与陕西省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活动的处罚。 陕西省交通厅的做法,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对规范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行为,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都应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希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和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对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职责,严厉打击公路建设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建设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交通部公路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