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多措并举加强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工作
2009-07-31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
为了加强浙江省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在推广科技成果、规范行业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步伐,省交通运输厅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厅成立浙江省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郭剑彪厅长任主任委员。要求厅管厅属有关单位和各市交通局(委)要明确领导、落实人员,为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分总则、项目申报及立项、标准的起草、标准的审查批准发布、标准的宣贯实施、标准的复审修订、附则等七章二十六条。《办法》明确了省交通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地方标准申报单位(编制主导单位)的职责,强调地方标准制定应遵循时效性、科学性、一致性的原则,争取形成“体系完善、功能完备、结构合理、科学有效”的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体系。
三是印发了《关于加强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工作的意见》,阐述了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工作分工,提出了浙江交通运输地方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及近几年需要编制的标准的具体名称、分年度立项安排,强化标准编制的系统性、针对性、先进性和工作的衔接。